个人在禁止吸烟场所内发现吸烟行为的,可以行使下列权利:
1.劝阻吸烟者停止吸烟;
2.要求该场所的经营者、管理者劝阻吸烟者停止吸烟!
3.向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投诉举报。
同时,《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》还规定了“对投诉举报的违法行为,市或者区、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处理,建立投诉举报及处理情况登记。”
为了健康,请行使你的权利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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