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淀医院开始为1999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的在编新职工建立住房补贴
本报讯(通讯员 雷淑姣)根据北京市海淀区房改办、财政局《关于启动海淀区行政事业单位新职工住房补贴计发工作的通知》(海房改办字【2006】第1号和2010年9月1日公共委在四季青医院、2010年10月14日在招商大厦801会议室召开的尽快落实离退休及1999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在编职工住房补贴的会议精神,医院领导非常重视,并于10月18日经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,成立了由院长、书记牵头,人事科、后勤、财务科具体实施的住房补贴管理领导小组,并制定了住房补贴实施细则,于10月21日下午召开了启动大会,布置了此项工作的填表要求和纪律规定。此项工作须经过个人填表申报、医院审核、区房改办复核、7-10天的张榜公示,最后报公共委、财政局审批等过程,预计12月结束。